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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違建房屋 要報房地合一稅

2020/1/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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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晚報 記者程士華/台北報導

坊間房屋市場上除了普通房屋之外,也有些像是頂樓加蓋等違建形式房屋在市面上流通,北區國稅局提醒消費者,如果不慎買到未辦理保存登記的違建房屋,心急想要脫手之餘,也別忘了要申報房地合一稅,以免後續還遭到補稅處罰。

官員指出,近年新的不動產建案,大多數都有辦理合法的所有權登記,然而許多早年的老房子,並沒有去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,甚至也會有像是違法農舍、頂樓加蓋等情形,市面上也見得到,不僅沒有辦理保存登記,其實這類違建也不能辦理所有權登記。

官員舉了幾年前轄區裡面一個冤枉的案例,有位民眾在2015年買了一棟未辦登記的房屋,不過由於持有房屋無法安心,等到2016年中旬就馬上將這棟房屋脫手,由於本身就是未辦登記房屋,因此過程中也完全沒有辦理所有權移登記。

官員指出,這位民眾雖然在很快就把手上這棟房屋脫手掉了,但是他買賣房屋的前後,恰好遇到房地合一稅上路的時間,就算房屋沒有辦理移轉登記,也必須在交易後30天內申報房地合一稅,最後國稅局查到他這筆交易漏稅,不僅補稅90萬元,還處以罰鍰45萬元。

官員表示,無論是違建或是老房子,其實可能都有房屋稅稅籍、有在納房屋稅,無論是房屋稅或房地合一稅,都跟建築是否合法無關,而是依據房屋使用及交易的狀況課稅。

聯合晚報|https://house.udn.com/house/story/5916/4311293